沧人考发〔2012〕10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我市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报名时考区要选择“沧州”)。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2012、2013年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有所调整,除原报考条件外,对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按照相应专业类别免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同时具备项目经理证书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可选择一种免试类别,免试科目不累加。2014年起,恢复原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
三、2012年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1- 20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3月20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和各市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到各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证件要审核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4)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2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施工管理、免实务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八、河北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