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知:
2016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认证报告);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8)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9)电子照片。要求同报名照片。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和增加专业的考生,还须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E区5楼电梯间“职称办证”房间)进行资格终审。最后,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电子档报省职称处。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联合审核(联合审核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豫鹰宾馆55936100 ),并于3月4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在省辖市统一报名。
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原所在省辖市组织报名。
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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