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发〔2011〕55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1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行资格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25日、26日进行,请严格按照《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将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8:30-3月9日17:00。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http://link.233.com/21657。
(二)市直单位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3月22-23日将有关材料送交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
各县(市、区)的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3月15-16日将有关材料送交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详细地址见附件3)接受资格审查。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市直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3月22-23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3月15-16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审核点。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需在2011年3月22-23日将有关材料送交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3月15-16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审核点。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县(市、区)和市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5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审核后的报名表和名册,在名册上标注符合或不符合。
各县(市、区)应于3月22日前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联合审核,联系人:仇兆富,电话:86668214。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人:卞林桂,联系电话:88422665。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
(一)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1年3月22日-25日凭本人身份证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15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电话:86668214。
江苏人事网站网址:www.jsppd.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1657
附件:
1、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