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6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验证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进行,请严格按照《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将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确认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7日9:00-21日16:00,逾期不再补办。
(二)市直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2年3月31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市人社局专技处资格审核联系人:仇兆富、周浩,联系电话:86668214、88198214;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
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2年3月26-27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填写原考试档案号和其他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市人事考试中心于3月23日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审核后的报名表和名册,在名册上标注符合或不符合。
各县(市、区)应于4月1日前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由专技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联合审查。
(五)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省人社厅将会同省质监局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2年4月1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交报名材料处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人:卞林桂,联系电话:88422665。
八、其他
(一)10月1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8209。
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srsks.com.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ycks.gov.cn
附件: 1、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略)
3、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名册(略)
4、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附件4:
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盐都区审核点: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盐都区新区世纪路),联系电话: 88426063。
亭湖区审核点: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亭湖区希望大道1号),联系电话:66691271。
响水县审核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响水县双园中路188号县政府院内),联系电话:86883164。
滨海县审核点: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滨海县城人民中路60号),联系电话:89196039。
阜宁县审核点: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联系电话:87238708。
射阳县审核点: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射阳县解放路24号),联系电话:82320826。
建湖县审核点: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建湖县人民路225号),联系电话: 86226280。
大丰市审核点: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大丰市大中镇金丰南大街6号),联系电话: 83928831。
东台市审核点: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东台市人防大楼17楼),联系电话: 85238669。
盐城开发区审核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盐城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1808室),联系电话: 6882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