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日、2日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省辖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2月18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或“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及报考“二级建造师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因报名过程中有春节长假,为方便考生,现场确认分两次进行,时间为1月29—30日、2月21—22日,考生可根据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于二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24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的专业工作及年限并盖好公章)。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的专业工作及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注:如2012年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请带好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的专业工作及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4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四)财政票据邮寄或领取的说明
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4月23-30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广瑞路2号2楼2号窗口);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4月25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五)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报名点在现场审核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后及时做好审核通过标记,方便审核通过的新考生及时进行网上支付。新老考生缴费截止后尽快剔除未及时缴费而自动放弃考试的新考生报名表,并于3月2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3年5月21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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