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城乡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验证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以下简称“市建设局人事处”)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日、2日进行,请严格按照《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将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确认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9:00—2月5日16:00,逾期不再补办。
(二)市直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月20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市人社局专技处政策咨询电话: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8195104、86668515、88195101.
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月19日—21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4)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险缴纳手册)。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填写原考试档案号和其他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月18日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审核后的报名表和名册,在名册上标注符合或不符合。
各县(市、区)应于2月25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由专技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联合审查。
(五)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月20日-22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东进路88号院内交报名材料处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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