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南京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知:
(一)南京市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5日,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5061。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二)照片审核后,于2016年1月4日—1月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初审不代表具备考试资格,终审结果出来后将及时放在网站首页的“报名情况查询”中(非报名系统),请务必关注。
(三)现场资格初审后考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
(四)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加强我市考试类职业(职称)资格报考审核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29号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中专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须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军官证或退伍证原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点击下载);
(5)报考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清单,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
(6)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为“艺术设计”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或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课程设置表(成绩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