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字[2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字[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网址:www.ljzc.net 。
二、申报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登录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www.ljzc.net),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报考人近期一吋(38mm×27mm)免冠照片(应和上传照片为同版数码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知》附件3中规定的相近专业及其他专业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考试收费。考务费:综合知识考试每科56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75元,发票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供,统一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三)报名时间。请各企业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
高青县、文昌湖区:1月26日
沂源县 :1月27日
高新区:1月28日
博山区、临淄区:1月29日--30日
淄川区:2月2日
桓台县: 2月3日-4日
周村区、张店区 :2月5日-6日
具体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2.报名地点:人民西路30号市住建局一楼东侧信访办
联系人:夏博,电话:15275908695(2015年1月26日-2月6日启用)
附件:1.报名须知
2.《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字〔2015〕1号)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6日
报名须知
一、各企业汇总后统一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1月26日前为网上填报时间,1月26日—2月6日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二、新考生提交材料(复印件统一A4纸,必须加盖公章)
1、一张《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加贴1寸照片,须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并与与其他复印件一起装订)。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及复印件。
5、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及复印件。
6、企业报名人员汇总表。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
1、提交一张《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加贴1寸照片,须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报名人员汇总表。
四、非首次报考人员无论是否有合格科目,今年报名一律用原来的用户名及档案号。
五、报名流程
1、审核并上交合格人员材料。
2、提交合格人员汇总表。
3、领取缴款单去建行或农行缴费,并与当天之内在报名点换取发票(发票一二联必须加盖银行章过期换取发票的报名无效)。
4、按需购买考试用教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建执字【2015】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仍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5年5月30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5年5月31日 |
上午: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二、考试命题及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3.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底。
四、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者,核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增专业)合格证书》。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年度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组织工作。鉴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单位、人员数量大,涉及专业多,组织工作难度大等因素,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市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二)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www.ljzc.net),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20kb以下 ,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报考人近期一寸(38mm×27mm)免冠照片(与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按各市指定时间到所在市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时要正确输入报考信息,报名信息有误,责任自负。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央驻鲁及省直单位到属地报名。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非首次报考人员,仅提交《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2.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
(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2)学历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四)报名时间。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1月19日9:00-2月6日17:00。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报名结束后,各市将报名数据库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7] 25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考务费:综合知识考试每科56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75元,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供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统一收取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七、其他事宜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多,各地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填错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输入原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系统自动提示需报考专业及科目,如变更专业,上年度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作废。报考新增专业类别考生按提示要求点击新增专业选项。
(三)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如原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级别有误,不允许自行更改,须经企业审查同意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更改。
(四)考试教材订购可联系山东省建设执业师专业书店,联系电话:0531-87034325、8708726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