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年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59人报考信息错误进行更正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即常说的增项)。但在整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数据时,发现部分考生对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理解有误,应选择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的考试,错误选择了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拟对59名考生考试项目由“执业资格”,调整为“相应专业”,对此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6月3日前,向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意见,联系电话:86757442.如过时未联系并提出意见,责任自负。
附:调整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