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新疆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知: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增项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专业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主证考试方能报考。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注册增项证书时再需要提供主证证书原件。
(三)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专业。
(四)考试科目
报考全科级别的考生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2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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