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www.examda.com)讯: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0日至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7155)进行网上报名。
于6月23日至25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建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5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请于10月28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
VIP班:同科目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内部课件+教材+在线模考(在习题班上线前三天时间内,优先提供3套全真模拟试题测试)=600元/科,点击这里查看详细情形>>
温人考[2009]20号
温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9]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 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 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9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已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责任自负。
五、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0日至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7155)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3日至25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建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省部属、市直在温有关单位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窗口(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大厅1号窗口,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县(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人事部门务必于7月5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报名表》等材料汇总后,快寄或送至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5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8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八、收费标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人事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5月20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6月10日至24日 | 网络报名 |
6月23日至25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7月5日前 | 各县(市)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送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7月7日前 | 各市采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序号数据并以电子版上报省人考办 |
7月15日至21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8月18日前 |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
9月1日前 | 各市上报试卷订单 |
9月30日前 | 各市上报考场数据和考场地址 |
10月23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
10月28日至30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10月29日 | 各市到省人考办领取试卷 |
10月31日至11月1日 | 考试 |
11月2日前 |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
有关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