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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人考试﹝2012﹞12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7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1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对于不符合免试条件,且今年只报考1科或2科的考生,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然后再选择今年欲考的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四)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1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选择“相应专业”的考试。
五、报名办法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11日至25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10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含以往已报考过该考试,今年改报不同的级别、专业及首次报考“相应专业”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4月24日至26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60390、871348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指同级别、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但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10月24日至2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务必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社(人事)局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考试用书征订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社(人事)局和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