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12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东职改办字(2012)22号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金华市职改办公室金市职改办字〔2012〕19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27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4月11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含首次报考“相应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4月24日至26日,到东阳市建管局职教科(地址:望江南路11号建工大厦五楼,联系人:吴瑶窈,联系电话:86816002)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材料,于5月12日前上报金华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金华市区。人事考试机构和建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人事考试机构和建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月--年月 | ||
年月--年月 | ||
年月--年月 | ||
年月--年月 | ||
年月--年月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16日 | 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4月11日至25日 | 网络报名 |
4月24日至26日 | 各县(市、区)及市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5月12日前 | 各县(市、区)上报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材料 |
5月28日至6月6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6月20日前 |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
10月24日至26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10月27日至28日 | 考试 |
有关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