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1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对于不符合免试条件,且今年只报考1科或2科的考生,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然后再选择今年计划报考的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1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选择“相应专业”的考试。
五、报名办法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1日至27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为2011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2.首次报考人员(含以往已报考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不同级别、专业及首次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2月26日至28日办理现场确认。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40-42号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军官证)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指同级别、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打印后自己保存,无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但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5月29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请考生务必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其他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