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复审人员于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