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管理规定:
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增项: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下面以2020年考试为例:
1、如果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年份早于或等于2019年,且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符合发证条件。
2、如果考生2020年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2019年及以前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保留2020年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
3、如果考生2020年仍未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所有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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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6、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