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长沙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名单公布,考试通关人员需按照规定完成资格审核方可领证,具体公告规定如下:
附件.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人员名单
2021年度长沙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4号)、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的所有考生(见附件1)均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二)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参加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的考生(曾参加过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程序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采取网络系统自动核查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按如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网络系统自动核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核查系统将对接学信网等平台,获取考生学历、专业、毕业时间等关键信息,结合湘人社考函〔2021〕4号中报考条件要求,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网络系统自动核查通过人员,无须再提供相关人工核查材料,通过人员名单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领取执业资格证书;网络系统自动核查未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准备人工核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网址:link.233.com/10400)上传人工核查材料扫描件。
(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网络系统自动核查未通过人员必须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网址:link.233.com/10400),并提交相关人工核查材料扫描件,具体材料如下:《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学历证明材料,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选择“增设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全科证书复印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网络系统自动核查未通过的考生需按如下程序核查:
(1)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2)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及学历证明材料等其他辅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核验无误后,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或《资格考试申报表》上考生签名处确认盖章,同时为考生出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工核查
网络系统自动核查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在网络系统提交相关个工核查材料扫描件,我们将安排专人再次核对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后续在人社局官网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三)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我们将于11月10日之前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对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网络系统自动核查未通过的考生均须提供材料(一)(二)(三),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材料(四),选择“增设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材料(五)。
特别提醒: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外省学历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需在考生签名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并在表上方空白处备注本人手机号码。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如在多家单位有过工作经历,请在证明材料中一并注明,加盖当前工作单位公章。
(三)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等。请考生结合报考时提供的学历及毕业时间,对应准备如下学历证明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以后取得且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link.233.com/12515)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取得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
2005年6月后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28452/zzfind/
4.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5年6月前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问题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先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进行审核,后续再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学历认证报告出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
受理方式: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月1日-9月30日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
5.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link.233.com/17674)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报告。
6、党校学历证明材料
持党校学历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技工院校毕业学历证明材料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根据毕业时间按要求提供如下相应证明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13756/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4113/portal/cert/jgyxbyzs?pfaId=201811081700000001)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需提供职称证书相应佐证资料,如职称证书网上查询截图、评审表或职称资格确认文件等。
(五)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请提供全科证书复印件,该证明作为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网络系统自动核查
核查对象:所有须人工核查的考生
核查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21日
核查方式:系统自动核查,无须考生提供人工核查材料。
网络系统自动核查结果查看:请所有考生于10月22日后,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点击菜单栏信息查询查看自动核查结果,如查询到审核通过结果,则证明已自动审核通过;如查询不到任何信息,则须按要求进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申报对象:网络系统自动核查不通过的考生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10月29日下午5:00
系统网址:link.233.com/10400
具体操作:考生登录网址“link.233.com/10400”,在主页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首先进行个人注册(之前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然后对照附件上传相关人工核查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网络系统人工核查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网络审核系统,点击菜单栏信息查询,查看系统人工核查结果。
网络系统维护咨询电话:0731-84907869
五、注意事项
(一)单位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确认,不要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三)2020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但是错过当年度人工核查,本次人工核查中通过的考生,请于11月30日之前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补盖资格审核公章。
长沙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31-84907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社局22楼2205房
附件:
1.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人员名单
长沙市职改办
2021年10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28747/zxzx_0/tzgg_131288/202110/t20211015_10275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