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分省份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需要资格审查 | ||
省 份 | 复查/审查时间 | 审查详情 |
山 西 | 太原审核:10月27日至11月7日,其他市:10月27-31日(双休日除外) | 点击查看 |
广 东 | 各市考后资格审核:【省直】【汕头】【河源】【揭阳】【梅州】【广州】【惠州】【佛山】【阳江】【肇庆】【云浮】【东莞】【深圳】【韶关】【珠海】【江门】 | |
陕 西 | 现场审查时间:9月9日-9月24日 | 点击查看 |
浙 江 | 考后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3日—5日,补充审查时间:9月12日 | 点击查看 |
杭州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3日—5日,补充审查时间:9月12日 | 点击查看 | |
安 徽 | 马鞍山2014年8月14日—15日、18日—19日资格审核 | 点击查看 |
淮北二建成绩公布后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 点击查看 | |
安庆8月15日前报送考后资审材料 | 点击查看 | |
合肥市8月21日-24日资格审查 | 点击查看 | |
合肥市10月8日-11日补审 | 点击查看 | |
湖 南 | 2014年11月24日—12月12日(工作时间) | 点击查看 |
重 庆 | 办证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 点击查看 |
贵 州 | 考试合格人员,领证前进行资格复查 | 点击查看 |
河 北 | 考后进行资格复审 | 点击查看 |
资格审查一般需要资料:(各省可能有所不同)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