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二级建造师 > 报考指导 > 合格标准

马鞍山市公布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233网校 2010-05-12 08:29:00

 关于公布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违纪停考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98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等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5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0分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均为120分  50分 
水利水电工程  60分 
市政公用工程  50分 
建筑工程  40分 
矿业工程  55分 
机电工程  55分 

  二、证件办理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于2010年5月10日—25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登记事宜(联系电话:2324449)办理时需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相关阅读

添加二级建造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