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通过对2011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2011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20分 |
68分 |
水利水电工程 |
68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8分 | ||
建筑工程 |
68分 | ||
矿业工程 |
68分 | ||
机电工程 |
68分 |
三、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按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和考务文件要求,收集考试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送(寄)省人事考试局。
四、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的合格人员,请按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报考文件要求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