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20分 | 66分 |
水利水电工程 | 66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6分 | ||
建筑工程 | 66分 | ||
矿业工程 | 66分 | ||
机电工程 | 66分 |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粤人考函〔2015〕109号文,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梅州市”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53—2128309。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发证登记表》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