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20分 | 66分 |
水利水电工程 | 66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6分 | ||
建筑工程 | 66分 | ||
矿业工程 | 66分 | ||
机电工程 | 66分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的资格审核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52-2872708。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要加盖考生单位公章,由考生单位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