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参考人员实际情况,经商省建设厅同意,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 满分值 合格线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20 6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5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20 60
二、证书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单位办证介绍信、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以上所需材料,在省辖市报考的人员由省辖市职改部门负责审核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统一办理验印手续;在省直报考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直接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审核后领取证书。
三、有关项目的填写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2013年度填写为“2013年6月”),
各地、各单位请抓紧时间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于 2014年3月31日--6月30日间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集中办理本地、本单位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逾期未办理的转下一年度办理。
2013年12月12日
233网校提示>>【河南2013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开通】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关注:
成绩查询>>2013年各省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专题
合格标准>>2008-2012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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