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若所复查的考试没有档案管理号,该栏目请注明“无”。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考生误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在认真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填写,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否则申请无效。(若考生复查多科,可在申请复查理由一栏继续填写相关信息)
复 查 须 知
1、 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复查成绩。
2、 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 复查时间: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公务员考试应在3天内)向所在考区申请复查试卷(全省网上统一报名的考生直接向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对具体复查截至时间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试成绩时予以公布。
4、 市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截止时间后3天内将申请复查名单汇总上报江苏省人事考试中 心,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况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考区。
6、考生复查成绩,需下载《成绩核查申请表》,按核查表要求填写完整后送交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311室(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
附件:1、成绩复查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