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鲁建执字【2011】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实际,通过对2011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确定,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识 |
120分 |
67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 |
100分 |
55分 | |
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20分 |
62分 |
公路工程 |
62分 | ||
水利水电工程 |
62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2分 | ||
机电工程 |
62分 | ||
矿业工程 |
62分 |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格标准对各科目及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通过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于2011年11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请各市按照山东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公布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