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二级 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48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3分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公路 均为120分 50分 水利水电 60分 市政公用 54分 建筑工程 68分 矿业工程 58分 机电工程 50分 二、领证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含合格证明)时间另行通知。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