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新增考点及备考指导
【新增考点 1】1.1.3 建筑室内物理环境技术要求
3)人工照明
(1)照明的种类
照明种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②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供电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a. 工作或活动不可中断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b. 人员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c. 人员需有效辨认疏散路径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③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④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2)照明光源的选择
①光源应根据使用场所光色、启动时间、电磁干扰等要求进行选择。
②照明设计应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
a. 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的房间宜采用 LED 光源、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
b. 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场所宜采用 LED 光源、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大功率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
c. 重点照明宜采用 LED 光源、小功率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d. 室外照明场所宜采用 LED 光源、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
e. 照明设计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但对电磁干扰有严格要求,且其他光源无法满足的特殊场所除
外。
③应急照明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
免费领精品资料
掌握考情信息
知晓资料更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