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2016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藏人社厅函〔2016〕398号),现将2016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控线标准通知你们,具体标准详附件。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5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46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市政公用工程 | 均为120分 | 40分 |
机电工程 | 40分 | ||
建筑工程 | 47分 | ||
水利水电工程 | 47分 | ||
公路工程 | 47分 | ||
矿业工程 | 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