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问题可称为握鸡蛋的哲学
鸡蛋是个脆弱的东西,不仅“以卵击石”意味着必然失败,只要把它在桌面上轻轻一击,也一定壳破黄流。但是,如果把鸡蛋握在手中要捏碎它,却不容易。如果把蛋深埋在沙子中,上面甚至可以驶过卡车而蛋安然无恙。上帝能用这么少的一点材料,利用优美合理的体型,使蛋壳能发挥这么强大的抗力,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设计大师。
其实,不仅鸡蛋如此,其它土、沙、岩石、边坡等也都一样。只要善解其性,用其所长,它们就会发挥超出想象的潜力。而且,随着情况的恶化,还会不断自我调整,挖掘潜力,不到潜力彻底告尽,决不轻言失败。可惜我们常常认识不到这一点,未能用其所长,使之过早夭折,这好比不将鸡蛋握在手中,而把它架在石头上,却埋怨蛋壳太薄一样。
有时,人们不仅不利用材料之长,还把它当敌人看。早年我们设计地下结构时,眼睛盯住的是衬砌和配筋。而对围岩,主要是计算什么山岩压力、弹性抗力等等。其实,采用合理的洞室形状和施工方法,即使是很差的围岩也具有极强的自稳能力。如因势利导地帮它点忙 (加固),貌似不完整的岩体就能形成很厚实的自然拱,远比人工的衬砌拱强大。这条真理现在已愈来愈为人认识。地下洞室的衬砌也更多地采用柔性衬砌替代刚性衬砌,以适应自然。可惜我国还有些人总歧视天生的围岩,看重人工的衬砌,甚至由于不合理的设计和野蛮施工断送了围岩的命,还怪罪于地质条件不良,这是不公平的。
我们进一步研究一下柔性支护的原理。在洞壁上挂些网喷点浆,打几根锚杆,灌一点浆,究竟起什么作用,有的同志努力做理论分析,将喷层、锚杆当作结构元件,进行仿真计算。这当然很有用,但我认为柔性支护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防止发生局部坍落,破坏体型,不断恶化,从而丧失发挥潜力的机能;二是由于支护是柔性的,容许围岩发生一点变形,让它自我调整,挖掘潜力,这些作用不一定能算得出来。
过去有一根稻草压死一头骆驼之说,意思是让骆驼驮上荷载,逐渐增加,总会出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极限,那时,再压上一根稻草也会把骆驼压垮。反过来说,一根稻草也可以挽救一个结构。洞室或边坡的崩坍,总是从局部小块掉落或局部范围错动开始,不断恶化。如果一开始就加点小力量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结果就完全不同。一根细柱受压,极易挠曲,如加几个支点,尽管并未提供多少反力,细柱就能承受大得多的压力,都是同一道理,即花极小代价,防止天平向一侧倾斜、恶性发展而已。充分掌握材料特性,因势利导,挖掘潜力,与之和谐共处,别把它当敌人,就能做出最经济合理和安全的设计。
第五个问题可称为吃砒霜的哲学
砒霜是剧毒物质,摄入少许,就立即送命,以致人们听到这个名词都不寒而栗。但有记载称:也有人嗜食砒霜,每日进食微量,持之以恒,不仅未中毒,还特别长寿,到暮年仍鹤发童颜元气充沛云云。另如蜈蚣可以入药,蛇液可以解毒,这些虽不可全信,但对剧毒的东西只要了解其特性,控制其用量,一样无害,甚或可起好的效果,则是无疑的。此外,世界上的废弃物不计其数,成为人人讨厌的垃圾,要花大代价处理之。其实,经过巧手改造,破烂树根可以变成稀世艺术珍品,断砖碎瓦可能内藏重要文物信息。总之,所谓“有毒”、“破烂”的概念都是相对的,在很多情况下,存在化废为宝、以毒取胜的可能性。
这在工程界也是如此。在“利废”方面,用垃圾发电就是明证。又如燃煤电厂排出的粉煤灰,长期以来作为废品处理,不论设场堆放或排入江河都有后患。后发现在拌制混凝土(或制造水泥)时可以替代部分水泥,不仅节约水泥(或熟料),而且具有多方面的优点,找到了大量利用的出路。目前,某些火电厂的优质粉煤灰已成为供不应求的抢手货,价格也与水泥持平了。“天生我材必有用”,看来不仅适用于人,也适用于其它物件。
再举一个氧化镁混凝土的例子。水泥或混凝土中含有氧化镁成份,在凝固后会产生体积膨胀,使混凝土开裂甚至解体,属于不稳定因素,所以有关规范中视其为有害成分,对其含量有严格限制。然而氧化镁使混凝土体积膨胀的作用,正可抵销或补偿混凝土浇筑后由于温度下降以及自身体积变形导致的收缩,而后者正是混凝土建筑物特别是大体积结构断裂的重要原因。合适地在混凝土中加入氧化镁就可以化害为利,问题是要确切掌握它的变化机制并能严格地加以控制。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是走在前面的。有关科研人员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工作,总结了规律,提出了措施,并陆续在工程上进行实践,取得很好效果。值得作为例子的是:在一座国际招标施工的大水电站上,由于各种原因,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已被世界银行认为是无可救药的工程。要抢回工期,只能在酷暑季节大规模高速度浇筑基础混凝土,而这正是工程界之大忌。我经反复研究后决策在混凝土中掺加氧化镁来解决开裂顽症,置国际专家组提出的强烈书面异议于不顾,因为我相信中国科学家的研究成果,愿意为基层承担责任,敢于吃一点砒霜。结果奇迹般地挽回了工期,大坝至今运行正常。所以我们不要轻视身边的破烂和废弃物,它们很可能是珍宝啊。
第六个问题可称为做体检的哲学
人免不了要生病,定期检查身体极为重要。对于要人、名人,更要查得勤些、细些,这也是可以理解的。通过体检,及早查明健康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诊治,当然是件好事。但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做了体检,发现体内长了个小瘤子,或细胞有癌变迹象,赶紧开刀、化疗,思想包袱沉重,甚至精神崩溃,反而加速了死亡。另一个相同的人,不查身体,浑浑噩噩过日子,倒是安享天年。所以有人说,癌症不一定越早查出越好。这话虽片面,也有一定道理。我不是医药专家,估计人体中几百亿细胞,总有些细胞要不断发生变化,向癌细胞方向演变,但人体自身固有的“矫正”能力常能加以控制。中医所谓“正能压邪”(年轻人的矫正能力更强),就不成为问题。正如社会上总有些人要变坏,只要在人民和治安当局的控制中,就不会变天一样。可见问题不在该不该查身体,而在于以什么态度对待检查结果。
水利工程在建设前的勘测试验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有些像体格检查。这一工作总是逐步深入的,也像人们先做简单的一般体检,再进入专科详查。通过详查总会得到更多的资料,可能有好的信息,更多是查出新的不利因素:发现了新的断裂或风化带比预计的厚、材料强度有所下降等等。另外,分析计算工作的深入,也会揭露些新情况,如应力、变形大了,安全度低了等等。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可行性研究中认为安全的设计,工作深化后不满足要求了。例如在核算坝体或边坡的稳定性时,由于查出更多的小节理,做了更多的试验,或进行了更精确的分析,发现安全度已不满足规范要求,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我认为如果新的资料未改变大的格局,仅仅是具体数据的调整,而且勘测分析手段和深度已超过常规要求,则是否需大改设计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边坡稳定核算一类的问题,还没有严格的科学解答,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验和判断。也就是说,勘探的手段和深度、参数的试验和取值、计算的理论和方法,以及要求的安全度是相配套的。规范中要求的安全系数正是考虑到当前的勘探、试验、计算的水平而规定的。如果我们采取了特别先进的手段或做了过细的工作,能把问题查得十分清楚,就不需要那么高的安全度了。否则会出现工作愈深入建筑物愈不安全的矛盾。基于同样理由,有的同志开发了对某些结构(如土石坝)的新计算理论,求出了较大的安全度,我也不赞成就修改设计、削减工程量。总之,开发新的更精确的勘测、试验、分析手段是绝对必要的,但要修改原来配套的设计原则和规范则有待从更高层次上加以研究。
还有同志在选坝时根据当时资料做了抉择,而在进一步工作后发现所选坝址有不足之处,感到很后悔。我却认为只要新的资料并未否定原来的主要结论,用不着懊丧。换一个坝址,在进一步工作后同样会发现新问题的,而不同勘测深度的坝址是不能对比的,正如一个只做了简单检查的人和一个做了全面详查的人,很难从检查结果来评论谁的问题更多一些。 第七个题目可称为管孩子的哲学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所以小至设计制图,大至治国平天下,非立规矩、标准和法律不可。对孩子如果放任不管,很容易走邪路和堕落,须加以管教。这是尽人皆知的事。但如果作画写字,都必须用规矩,就没有书法家和画家了。一个国家如果法律多如牛毛,老百姓会无所适从,还会被坏人钻空子,“国将不国”。对孩子管得过严,会产生逆反心理,也是常见的事。可见任何事都有个“度”,过犹不及。
水工建筑物的特点,就是它的失事不仅意味工程本身的破坏,而且会造成众多生命死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高坝大库的失事,甚至意味着对生态、社会的破坏,这是其它建筑物不可比的。所以各国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其设计建造进行管理。
我过去对制订水利水电工程的各类规程、规范、标准深感兴趣。尤其在担任水电部总工程师期间,更将它作为重要的业务。在我的主持和组织下,对已颁布规范进行清理、修订,对缺门的制定规划,组织力量,全面启动编制,希望能做到巨细无遗。认为这样就可进行全面控制,天下太平。中国的规范、标准系统取法于苏联,本已失于过琐,这样一来,更是“青出于蓝”。有关水利工程规范之多,可能冠于各国了。
现在我一直在琢磨这样做的后果。正面作用确实有,例如有利于基层同志工作,也有利于保证小工程的安全,但负作用也很大。首先,它妨碍了创新,给科技人员套上了枷锁。规范是建立在过去的经验上的,负有指导和约束全国水利建设的责任,所以一定要推荐和规定比较成熟的做法,能做到“中间偏安(全)”就不错,不可能推荐最新的、富有创新意义的方法。规范中充满了“严禁”、“不得”、“不应”之类的禁忌,和“必须、”“应”、“遵照” 之类的命令,一些新的构思、理论、方法、工艺都在违反规范的帽子下被否决。其次,规范又为不思进取的人提供了保护伞。既然列出那么多的规定,提供了标准的理论、方法、参数甚至是具体的公式,依样画瓢岂不既安全又省力。各类检查、鉴定、验收、都影响不了我。出了事,规范还可以作为辩护武器。如果搞什么创新,出了事全由自己负责。几十年来,中国水利建设规模之大,世所少见,虽也取得了不少科技进展,但创新性的成就与之是不相称的,创新的力度和速度比不上发达国家,规范过多过细,恐怕是原因之一。你给孩子定下那么多的清规戒律,要他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行,怎能指望他成为爱迪生或爱因斯坦呢?
所以我现在的想法是规范宜少宜粗,手册可多可细。必要的规范、标准还是要有,应该处于“中间偏先(进)”的位置。主要应规定一些基本要求和各级人员的职责,以及各级工程的审批程序。把责任(包括安全性和先进性)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这比规定一些指标、参数、方法更重要,更有效。有些人可能担心这样做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和事故增多。其实,有许多国家并无很多规范,由政府颁发的更少,多是一些权威性的学术团体制定的标准与规定,为大家遵循,并无法律效力,你只要有足够的依据就可以突破。结果新事物出得快,也未见发生什么大事故。
至于具体的建筑结构,具体的计算公式更没有必要做统一规定,完全可以改为大量的设计、施工手册,把各家理论,各种经验、参数和各种典型实例汇集比较,供广大基层人员参考取舍,而不应是“统一尺码”。
既要使孩子富有朝气,不断创新前进,又不能让他野马般地乱闯瞎撞,这是一门艺术。有关的政府官员、科技管理者和技术带头人应当学会这门艺术。
最后一点称为吃螃蟹的哲学
上面提到规范过多过细对创新的制约,这就涉及到在水利工程中采用新技术的问题。所谓新技术,包括新思路、新理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管理方法等等。搞技术创新意义重大,但问题也很复杂。
任何新技术,既冠名为新,就意味着缺乏实践经验和存在一定的风险。而水利工程的成败,一般又影响巨大。如何既保证安全又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便成为一对矛盾。形象地说就是谁来吃第一只螃蟹。
我认为,解决这个矛盾的正确办法有二。一是在方针上,要“慎重”与“积极”并举,不可偏废。所谓“慎重”,就是保持头脑清醒,不做无根据和无相当把握的事。一切通过试验,由实践来做出结论和决策。尤其在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不能掉以轻心。所谓“积极”,指思想上要确信创新和发展是人间正道,满怀热诚地欢迎新生事物,并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各种措施为其成熟和采用创造条件,有“敢为天下先”的襟怀,而不是消极地等待,“等别人吃了第一只我再吃”。其二,在策略上,“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八个字极为重要。新事物从构思、萌芽到成熟、推广,一般要经过“理论研究和实验室试验”、“中间试验或工业性试验”和“全面推广、形成生产力”三个阶段,但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做法和速度。
有的新事物的理论基础扎实、简明、可信,研究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时间充分,研究试验成果齐全、系统,而有的未能达到这些要求,则前者显然可以更快更大规模地试用、推广。
有的创新属技术上的改进,原理简单明确,容易检验和实施;有的则属于本质性的重大改革,后果影响深远,甚至要经若干年后才能论定(如某些新材料),则前者显然可以更快更大规模地试用、推广。
有的工程上采用某项新技术,风险和后果不大,或有检修替换条件;有的工程或建筑物上采用某项新技术若万一失败,后果严重,或没有检修补强条件,则对前者显然可以更大胆一些。
在小工程上试用成功的新技术,有的需在中型工程上再行考验,然后推广到大型工程上,但有的也可通过理论分析和判断,做跨越式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