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地设置防烟、排烟系统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十分重要,它意味着起火时,能及时排除有害烟气,以使人员安全疏散。在设置排烟口和排烟风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排烟口的设置当用隔墙或挡烟垂壁划分防烟分区时,每个防烟分区应分别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应尽量设在防烟分区的中心部位,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同一分区内设置数个排烟口时,要求所有排烟口能同时开启,排烟量等于各排烟口烟量的总和。每个排烟系统设有排烟口的数量不宜超过30个,以减少漏风量对排烟效果的影响。
排烟口必须设置在距顶棚0.8米内的高度上。对于顶棚高度超过3米的建筑物,排烟口可设在距地面2.1米的高度上,或者设置在地面与顶棚之间二分之一以上高度的墙面上。为防止顶部排烟口处的烟气外溢,可在排烟口一侧的上部装设防烟幕墙。
排烟口的尺寸,可根据烟气通过排烟口有效断面时的速度不小于10米每秒进行计算,面积一般不应小于0.04平方米。在排烟通道中,条缝形排烟口对于整个通道都是有效的,而方形排烟口则不容易排掉通道两侧的烟气。
排烟口应均设有手动开启装置或与感烟器连锁的自动开启装置、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的开启装置等,除非开启装置将其打开,否则保持闭锁状态。手动开启装置宜设在墙面上距地板面0.8米至1.5米处,或从顶棚下垂距地面1.8米处。净高度超过12米的室内中庭,竖向排烟口应分段设置。
排烟风道的设置排烟风道不应穿越防火分区。排烟风道须用耐火材料制成,并安装牢固,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厚度按排烟风道不同风速选定。竖直穿越各层的竖风道宜设在管道井内或采用混凝土风道。
排烟风道外表面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0.15米,或在排烟风道外表面包有厚度不小于0.1米的保温材料进行隔热;需要隔热的金属排烟风道,必须采用非燃保温材料,如矿棉、玻璃棉、岩棉、硅酸铝等。排烟风道穿过挡烟墙时两者之间的空隙,应用水泥砂浆等非燃材料严密填塞。排烟风道与排烟风机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非燃烧的软性连接。
与排烟风道连接的烟气排出口应采用厚钢板或具有同等耐火性能的材料制作,在设置时须考虑不能将排出的烟气直接吹在其它具有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或危险部位上,不能妨碍人员避难和灭火活动的进行,不能让排出的烟气再被通风或空调设备等吸入。当烟气排出口设在室外时一定要坚固,并防止雨水、虫鸟等侵入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