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饮水用铝塑复合管生产设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其生产线参考售价约在150万元左右,生产线必须是经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估)的国产设备或具有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的国外设备;
(2)设备必须具备生产PE—A1—PE和XIPE—A1—XLPE等的生产能力;
(3)设备应具有可靠的铝带成管超声波搭接焊或亚弧焊工艺的能力;
(4)企业应具备经技监部门认可的水压试验和环向拉伸试验设备,保证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各批次均进行耐压和拉伸试验;
(5)设备必须具有打印能力。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可。
3.2 饮水用铝塑复合管企业的生产基本条件
(1)厂房应有较好的防尘消噪音措施;
(2)用于铝塑管生产的冷凝水应为软水;
(3)应具备相应的产品理化性能检测手段;
(4)所用原料必须附有合格证和质保书G
3.3 饮水用铅塑复合管出厂时应具备的条件
(1)产品有相应的(其主要指标应类似于或高于行业标准报批稿)企业标准,产品应经过省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并取得卫生许可批件;
(2)生产工艺完整。技术资料齐全,产品包装上应有生产日期、商标、企业名称、企业标准等说明;
(3)产品管件接头配套好,质量过关,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3.4 对铝塑复合管的生产应实行“推广证”制度
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于建筑工程的饮水用铝塑复合管实行“推广许可证”或“准用证”制度。申领“推广证”的管材企Jl,其生产线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鉴定的国产设备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外设备。
以上一些措施虽不能完全治理铝塑复合管“未老先衰”的毛病,但我们只要能坚持先做起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规范的铝塑复合管市场可望逐步走出与塑料夹铝管纠缠不清的困境,逐步焕发出本应有的信誉和魅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