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的系统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方案设计由设计公司完成后,需要组织相关的专家或由政府部门进行评审。审评过程与建筑主体的方案审评大致相同。批准后的方案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设的任何一方不能任意地对方案进行重大修改。
系统设计在方案审批后进行,是方案设计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过程。一般应与建筑主体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步进行。但是由于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特殊性,建筑主体设计单位不可能按习惯施工图的深度绘制出详细的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施工图。只能绘制出介于现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之间的技术设计图纸,可称之为系统设计施工图。系统设计施工图已基本完成各种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系统解决方案、管线路由、电源供应、系统接地等主要构件的设计,也必须完成与建筑主体专业和其他设备专业的配合工作。完整的、全面的系统设计图作为日后的招标、投资工作、优化设计等的需要。
4.优化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合理化手段
智能建筑系统的快速发展使得系统设计与系统实施的时间差造成系统设计的不合理因素大大增加。所以,系统的集成商在投标时和中标后,必须根据总体设计方提供的系统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在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技术的发展和自身产品的特点,对系统设计进行优化和调整,得出符合标书要求的既先进又最经济的方案,在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前提下按“低价者得”的原则评价。中标后的系统集成商应在总体设计方的指导下,根据系统设计施工图和具体的产品自行或委托设计方再进行优化设计,并经总体设计方统一后报业主批准实施。
优化后的设计方案既要保持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又要优化配置并尽可能的减少业主的投资成本。技术经济性应是优化设计首要考虑的问题。
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建筑物的关系非常密切,系统集成商必须对建筑物功能本身有充分的理解,才可能做出符合该建筑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优化方案;必须对安装工艺有丰富的经验,才能符合国家标准,才能通过质监部门的验收;必须掌握控制、通讯、计算机等主要的技术和产品性能,才能达到二次集成的目的。这三个必须是优秀的一次集成的必要条件。一般的计算机软件集成商、一般的计算机网络集成商、一般的子系统供应商,是不具备这些条件的。由这些厂商承建的系统就可能造成缺乏互动性、缺乏集中性、缺乏统一性、人为界面差等缺陷造成系统的重复设置。
5.深化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实施指南
产品安装方式、接线方式、电源供应方式等具体工艺不同,所以设计方不可能在产品确定之前绘制出详细的施工图。在优化设计完成后,应由系统集成商或有实力的设计院根据优化设计资料和中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完成传统意义的详细施工图。详细施工图应经总体设计方确认批准。确认后的详细施工图具有明确的设计责任和强制性的工作效力。任何人不能随便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和变更。
6.规范的安装调试是智能建筑建设的有力保障
智能建筑的发展是以往技术的积累,以往建设经验沉淀反映在合理的施工管理方法和严谨的施工规范上。智能建筑的施工过程必须遵守现行的规范和规定,必须有有效的监管。批准后的详细施工图具有法定的指导意义,不能随意修改。此时的系统集成商等同于传统意义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天职就是“按图施工”,任何施工中的变更必须经总体设计方确认,否则就容易发生于原批准标准不符的质量问题。
智能建筑的建设应充分重视软件的应用和开发。流水生产线的推广应用和人力资源的费用日益增长,使得软件的投资在一定程度可能大于或等于硬件设备的投入,尤其是国外的产品。实践中,有些业主在购买设备时就只购买主体设备,忽略监控设备,更忽略对设备进行管理和二次开发的软件。二这些软件的合理应用,更能发挥设备的整体最佳性能。在智能建筑的建设和管理上,我们不能犯类似于“买电脑当打印机”或“买电脑当游戏机”的错误。二要在设计上、实施中、管理上将设备物尽其用,让业主的投资落到实处。
系统调试时,集成商获取机电设备厂家提供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后,就可以组织编写相关的接口驱动程序。该驱动程序应该让其他程序合法调用而不需要对具体设备有详细的了解。比如,通过驱动程序可以读取系统的温湿度而不需要考虑温湿度用何种方式进行测量;通过驱动程序可以控制机组的运转而不需要考虑从哪能个路径进行控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二次集成创造条件。有了驱动程序之后,就可以按照软件工程技术的规范来组织编写用户界面语言。当所有的一次集成系统设备安装完毕、调试成功、提交完备的通用系统接口硬件、符合要求的系统接口软件编制完成,此时一次集成就完成了。
7.全面的客户培训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必要手段
由于智能建筑的高速发展,设备及技术更新的速度很快。不可能要求管理公司员工不经过培训就能熟练的操作系统。所以必须在系统竣工前后,系统集成商必须对业主的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工作。
8.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是智能建筑建设发挥效益的保证
售后服务包括保养、维修、改造和系统升级等内容。(考试大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