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与解析
-、单项选择题
01.C
02.无
03.C
04.B
05.A
06.D
07.B
08.B
09.C
10.A
11.A
12.C
13.D
14.D
15.D
16.D
17.B
18.A
二、多项选择题
01.B、C、D
02.A、B、C
03.A、C、D
04.A、B、D、E
05.B、C、E
06.A、B、C、E
07.A、D、E
08.A、D、E
09.A、D
10.A、B、E
11.A、C、E
三、案例题
「案例1」答:
(1)竣工结算的原则:
l)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
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严格高估冒算,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
3〉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具体情况处理遇到的复杂问题。
4)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5)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2)竣工结算程序:
l)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全面清点,备齐结算依据和资料。
2)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内容进行检查核对。
3)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和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如无误,则分别归人相应的单位工程结算书中。
4)将各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成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书
5)将各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
6)编写竣工结算说明,内容主要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算内容、存在的问题、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
7)复写、打印竣工结算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人审查签认……
(3)承包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如下方式:
1)按月结算: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4)具体的动态结算调值公式:
设: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本例P.为160万元)
A.、B.、C.、D.、E.-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D、E-工程结算日期的价格指数或价格。
则: P =P.×(0.15+0.32A/A.+0.24B/B.+0.12C/G+0.09D/D.+0.08E/E0)
=160×(0.15+0.32×103/0.24×112/105+0.12×116/108+0.09×128/122+0.08×119/113)
=160×(0.15+0.3296+0.256+0.1289+0.0944+0.0842)
=166.90(万元)
「案例2」答:
(1) 各施工过程在各段的流水节拍:
柱:流水节拍=持续时间/施工段数=16/4=4d
梁:流水节拍=持续时间/施工段数=18/4=4.5d
板:流水节拍=持续时间/施工段数=20/4=5d
(2)双代号网络图及时间参数计算如下:
标准层的工期为28.5天
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⑦→⑾→⒀→⒁
(2)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有
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2)边坡防护安全;
3)降水设备与临时用电安全;
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
5)人工挖扩孔桩安全。
(3)如果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后达不到设计要求,甫采取的处理方案有:封闭防护、结构卸荷、加固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
处理后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3)注意综合治理。
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4)事件一 承包商不能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要求。因为6月份施工可能会遇到降雨天气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制定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和安排施工进度时充分考虑,由此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
事件三 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要求。因为业主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出现了问题属于业主应承但的责任,代为更换合格塑钢门窗的费用应予补偿,并且门窗安装C位于关键线路上,因此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事件四 不能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施工技术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惩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增加的措施费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5)该工程施工的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⑤→⑦→③,计划工期为几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关键线路不变,实际工期为33+95十29+75+5=233天(或230+3+4-4=233天)
将所有由业主负责的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关键线路不变,工期为234天,可得到工期补偿天数为4天。
(6)在该工程结算时,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补偿为:
事件一 罚款 3×5000=15000元
事件三 工期补偿费用 4×5000=20000元
增加的工程费用 25000元
工期提前奖(234-233)×6000=6000元
所以在该工程结算时,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补偿总额为:
20000+25000-15000+6000=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