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増项)、二级建造师(増项)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注意,本人携带身份证于每周一、周四下午15:00至18:00(其余时间不办理)到人社局二院(原人事局)312室领取,不得代领。
需复审的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验证报告。时间:9月20日-9月21日,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1615室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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