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定于10月30日-11月10日(双休日除外)进行。(成绩和合格标准请查询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来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报考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相应报考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原二级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
5、以及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查条件: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二)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办理时间:10月30日-11月1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五楼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99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