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本局定于12月4日开始发放省直考区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附见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七)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办理证书时间
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办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四领取理(节假日休息)。
三、办公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第4窗口)。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至西塔站下车;262路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1: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填写表样
提示:
1、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
2、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发布的“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例如:报名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或在沈阳市考试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沈阳市考区合格人员,其他市依此类推。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