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27号)精神,我省管永兴等10730人成绩合格,且通过考后现场复核,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闽人社文〔2019〕20号附件.zip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