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办理流程
欢迎您来领取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请爱护公共设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证书办理设:证书办理咨询处、证书资格复查处、证书发放处、证书盖章处
事先查询了证书编号或合格证明编号,并填写好报名条件证明表、考试合格登记表的考生可直接从第三步至第五步办理。
第一步:办证人员在证书办理咨询处凭档案号或身份证号查询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第二步:办证人员按照要求分别填写《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第三步:办证人员在资格复查处将填写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照片(办证用)和一张1寸照片(办合格证明用)等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第四步:办证人员在资格复查合格后在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并在证书(或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或1寸照片);
第五步:办证人员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3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书和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返还领证人员;办理合格证明人员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1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明返还领证人员。
第六步: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张交工作单位存档,1张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