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2011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和发证地点
在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领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需另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证书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4月13日全天办理,节假日除外。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201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