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及增项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将有关办理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及增项考试合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单位人事部门发证同志在规定时间内将办证材料统一上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
需提供的办证材料:
二建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
增项证: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外,另需原二建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二建证编号)。(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三、办证时间
2016年3月11日——2016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送交材料地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房间(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
注:准考证丢失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见资料下载)。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