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纸质申请书(样式见附件1、2)
二、附件资料
1、省级以上报刊挂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刊登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姓名、资格证书编号、声明作废);
2、注册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原资格证书复印件;
4、原考试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和原执业资格证书同步发放至各市建设执业资格管理机构);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附件:1、补办建设执业资格证书申请书(样式)
办理地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10号窗口(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