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宜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办理通知》,参加2015年度宜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办证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3、准考证同底照片两寸1张(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书写考生姓名)。
友情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