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出版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已到,请衡阳考区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602室)领取。
温馨提示:
1、依照有关规定,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请考生本人亲自领取,谢绝代领。
2、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传送清晰、格式正确的照片,以免领证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准考证上有考生的相关考试信息,部分考生领取计算机证和职称外语成绩单时不带准考证,给领证带来很大不便,请各位考生一定要带好准考证;计算机准考证丢失的,请使用衡阳人事人才网成绩查询系统查到成绩,携成绩单领取合格证书。另代领计算机证需提供考生本人准考证或成绩单及代领人身份证;代领职称外语成绩单需出示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与准考证作存根,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办理。
4、根据省人事考试院最新通知,考生补职称外语证书应先写出书面补证申请,到省级报刊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证书;补执业资格证书须先到考试指导中心领取补证专用表格,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
5、各类证书的领取通知会在衡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gov.cn)及时发布,请密切关注。由于本中心证书繁多,对于已通过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请于公布领证日期起三个月内领取证书。
衡阳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
201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