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11年1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由于证书较多,请考生尽量在以下分配的时间内前来领取:18日如东、启东、通州考生领取;19日海门、如皋、海安考生领取;20日市区考生领取。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内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4楼417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领取时,须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先将“证书编号”告诉工作人员查找证书,再根据“签字号”签字。未收到短信提示的考生,证书发放现场可查询,不需要电话咨询。
5.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逾期不领,证书在保管或流转过程中如有丢失,责任考生自负。
6.考生如需要《南通市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档,可从本网站“证书发放”栏中自行打印一份,填写好后带到证书发放现场,在领取证书后,带此表到7楼711职称处盖章,最后将此表带回放进自已的“人事档案”内。其中“档案号”栏可通过“成绩查询”方式查到,“市人事部门发文号”为“通职称办〔2010〕26号”。
7.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的证书暂未发放。
8.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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