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1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1、如实填写好并贴好一寸照片(和报名照片同底)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准考证(如遗失需打印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原件,同时均需复印一份上交备查;
3、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
5、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本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受理时间:因本次考试合格人员较多,为了便于合格证书顺利发放,请各地考生按照以下时间办理,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受理省直及南昌市资格审查的考生;2013年6月3---6月7日受理除省直和南昌市外在其它设区市资格审查的考生。2013年6月10日---6月21日全省考生均可办理(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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