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12年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明。
1、准考证(如遗失需打印成绩单)、身份证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时间: 2013年6月6日——6月2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33。
编辑推荐:2012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专题|立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