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交接证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察点的测量记录;
2.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合格的证明
3.可动炉子或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
4.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动态式炉窑砌筑必须在炉窑单机无负荷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砌筑的基本程序:起始点的选择,应从热端向冷端或从低端向高端依次砌筑→作业点清理划线→选砖,根据冷热段需用不同材质的耐火砖,选用合格砖
·拱和拱顶必须从两侧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砌筑,砌筑时,严禁将拱砖的大小头倒置。
·砌筑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污染,保护环境。运输垃圾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撒落或流溢。
·砌筑施工用机械造成的噪声限值:昼间为70dB;夜间为55 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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