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民用建筑按地上高度和层数分类
分类 | 住宅 | 公共建筑 |
单层或多层 | 高度≤ 27.0m | 高度≤ 24.0m,或 高度>24.0m单层建筑 |
高层 | 高度> 27.0m | 高度>24.0m,且 高度≤ 100.0m非单层建筑 |
超高层 | 高度>100m的民用建筑 |
【考点2】建筑的组成
组成 | 作用 | 构成 |
结构体系 | 承受竖向荷载和侧向荷载 | 上部结构:基础以上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 地下结构: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
围护体系 | 围护、隔声、安全性和私密性 | 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 |
设备体系 | 满足建筑物功能需要 | 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防盗报警、灾害探测、自动灭火等智能系统。 |
【考点3】民用建筑的主要构造要求
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 | 其建筑高度应以绝对海拔高度控制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 |
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 | 平屋顶应按建筑物主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应计算至其屋面檐口; |
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分别计算后取最大值。 |
【考点4】不计入建筑高度内的突出物
不计入建筑高度内的突出物 |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装饰构件、花架、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
【考点5】室内净高
室内净高 | ①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 ②有下悬件或管道时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高点到低点的垂直距离) ③地下室、局部 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
【考点6】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临空高度 | < 24m | ≥ 24m |
栏杆高度≥ 1.05m | 栏杆高度≥ 1.10m | |
①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学校、医院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②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
【考点7】荷载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永久作用 | 固定隔墙的自重、水位不变的水压力、预应力、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钢材焊接变形、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各种施工因素。 |
可变作用 | 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活动隔墙自重、安装荷载、车辆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水位变化的水压力、温度变化等。 |
偶然作用 | 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例如撞击、爆炸、地震作用、龙卷风、火灾。 |
【考点8】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荷载变动
增加面荷载 | 在楼面上加铺任何材料。 |
增加线荷载 | 在室内增加隔墙、封闭阳台。 |
增加集中荷载 | 在室内增加装饰性的柱子,特别是石柱,悬挂较大的吊灯,房间局部增加假山盆。 |
【考点9】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结构类别 | 设计使用年限 |
临时性结构 | 5年 |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 25年 |
普通房屋和建筑物 | 50年 |
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 100年 |
【考点10】单向板与双向板的受力特点
1 | 两边支承 → 单向板,一个方向受弯 |
2 | 四边支承 → 双向板,双向受弯 |
3 | L长 / L短 ≤ 2 ,应按双向板计算 |
4 | 2<L长 / L短<3,宜按双向板计算 |
5 | 当按沿短边受力的单向板计算时,应沿长边布置足够数量的构造筋 |
6 | L长 / L短 ≥ 3,可按沿短边受力的单向板计算 |
【考点11】填充墙与框架的连接,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脱开或不脱开方法。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宜采用填充墙与框架脱开的方法。
【考点12】钢结构设计
钢结构设计 | 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设计所需的附加保证项目和所采用的规范。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面刨平顶紧部位、钢结构防护要求及措施、对施工的要求。对抗震设防的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应注明其连接的细部构造、尺寸,同时注明在塑性耗能区采用钢材的最大允许屈服应力。 |
【考点13】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适用的钢筋牌号为:带肋钢筋牌号后加E(例如:HRB400E,HRBF400E)。该类钢筋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1.25;
(2)实测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标准值之比≤1.30;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9%。
【考点14】钢材的主要性能
力学性能 | 拉伸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冲击性能、疲劳性能 |
工艺性能 | 弯曲性能和焊接性能 |
【考点15】水泥凝结时间要求
分类 | 凝结时间要求 |
初凝时间 | 不得短于45min |
终凝时间 | 硅酸盐水泥不得长于6.5h,其他五类常用水泥不得长于10h |
【考点16】影响混凝土强度的因素
原材料方面 | ①水泥强度与水灰比;②骨料的种类、质量和数量;③外加剂和掺合料; |
生产工艺方面 | ①搅拌与振捣;②养护的温度和湿度;③龄期。 |
【考点17】饰面石材
花岗石 | 构造致密、强度高、密度大、吸水率极低、质地坚硬、耐磨,为酸性石材 |
天然大理石 | 属中硬石材,耐酸腐蚀能力较差,一般只适用于室内 |
【考点18】玻璃的分类
安全玻璃 | 钢化玻璃、均质钢化玻璃、防火玻璃和夹层玻璃 |
节能装饰型玻璃 | 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和中空玻璃 |
【考点19】常用测量仪器的性能与应用
钢尺 | 是目前楼层测量放线最常用的距离测量方法 |
水准仪 | ①测量两点间的高差;②由控制点的已知高程来推算测点的高程;③测量两点间的大致水平距离。 |
经纬仪 | ①进行水平角和竖直角测量;②测出两点间的大致水平距离和高差;③进行点位的竖向传递测量。 |
激光铅直仪 | 主要用来进行点位的竖向传递 |
全站仪 | 可以同时进行角度测量和距离测量 |
【考点20】建筑物施工高程控制网
HA+a=HB+b(HA为已知点高程) | |
a为后视读数 | 即已知高程点A所立标杆的读数 |
b为前视读数 | 即未知高程点B所立标杆的读数 |
【考点21】基坑验槽程序
(1)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3)基槽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后,相关方履行验收手续;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考点22】基坑验槽的主要内容
(1)基槽平面位置、尺寸和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观察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和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有异常点位应进行复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是否合格。
【考点23】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4种情况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局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考点24】砖基础施工技术要求
(1)砖基础大放脚一般采用一顺一丁砌筑形式,上下皮垂直灰缝相互错开60mm。
(2)砖基础的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宜为10mm。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90%。
(3)砖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砖基础底的高差。
(4)砖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置斜槎。
(5)基础墙的防潮层,设计无要求时,宜用1:2水泥砂浆加适量防水剂铺设,其厚度宜为20mm。防潮层位置宜在室内地面标高以下一皮砖处。
【考点25】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
(1)养护方法分为保温法和保湿法两种。
(2)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考点2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基坑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6)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基坑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考点27】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模板及支架设计的主要内容
| (1)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 (2)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3)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验算; (4)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 (5)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 |
【考点28】模板的拆除
(1)模板拆除时,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2)底膜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值百分比 |
板 | ≤2 | ≥50% |
>2,≤8 | ≥75% | |
>8 | ≥100% | |
梁、拱、壳 | ≤8 | ≥75% |
>8 | ≥100% | |
悬臂构件 | — | ≥100% |
(3)快拆支架体系的支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拆模时应保留立杆并顶托支承楼板,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可取构件跨度为2m的规定确定。
【考点29】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可掺适量界面剂)或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考点30】后浇带的设置与处理
(1)后浇带通常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并保留一段时间(若设计无要求,则至少保留14d)后再浇筑,将结构连成整体。
(2)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d的湿润养护。后浇带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考点31】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 | 不应少于7d |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 | 不应少于 14d |
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 | 不应少于14d |
后浇带混凝土 | 不应少于14d |
【考点3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为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7)轻质墙体;
(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考点33】焊接规定
(1)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应在认可的范用内焊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2)施工单位首次釆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等各种参数及参数的组合,应在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前迸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考点34】厚型防火涂料,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在涂层內设置与钢构件相连的钢丝网或其他相应的措施:
(1)承受冲击、振动荷载的钢梁;
(2)涂层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的钢梁和桁架;
(3)涂料粘结强度小于或等于0.05MPa的钢构件;
(4)钢板墙和腹板高度超过1.5m的钢梁。
【考点35】防水混凝土施工
(1)当拌合物出现离析现象时,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后使用。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
(2)防水混凝土应采用高频机械分层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30s。
(3)防水混凝土应连接浇筑,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宜留置在受剪力较小、便于施工的部位。
(4)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5)防水混凝土冬期施工时,其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考点36】吊顶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2)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3)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4)吊杆距主龙骨端部和距墙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主龙骨上吊杆之间的距离应小于1000mm;主龙骨间距不应大于1200mm。 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增设吊杆。
【考点37】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的严密性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7)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考点38】骨架隔墙工艺流程
墙位放线→安装沿顶龙骨、沿地龙骨→安装门洞口框的龙骨→竖向龙骨分档→安装竖向龙骨→安装横向贯通龙骨、横撑、卡档龙骨→水电暖等专业工程安装→安装一侧的饰面板→墙体填充材料→安装另一侧的饰面板→板缝处理。
【考点39】饰面板工程材料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
(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
(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考点40】饰面板工程隐蔽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龙骨安装;
(3)连接节点;
(4)防水、保温、防火节点;
(5)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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