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d。
(2)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d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考点2】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优惠必须体现在清单的综合单价或相关的费用中,不得以总价下浮方式进行报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公布计价标准所计算得出总费用的90%。
【考点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则
(1)依法履约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调合作原则
(5)维护权益原则
(6)动态管理原则
(7)合同归口管理原则
(8)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原则
(9)统一标准化原则
【考点4】 施工合同文件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三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考点5】工程合同谈判人员
(1)掌握建筑法律法规的相关人员;
(2)懂得工程技术知识的人员;
(3)懂经济知识的人员。
【考点6】施工合同签约
保持待签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要求包含了合同内容、承包范围、工期、造价、计价方式、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考点7】质量保证金
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考点8】合同缺陷的处理原则
(1)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考点9】工程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
(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
【考点10】违法分包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考点11】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0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考点12】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 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考点1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施工部署;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6)主要施工方法;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
【考点1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审批 | 备注 | |
施工组织总设计 |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 |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 | 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 |
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 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 |
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 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 | 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报批手续 |
【考点15】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情况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考点16】施工平面布置图基本内容
(1)工程施工场地状况;
(2)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3)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4)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5)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 环境保护等设施;
(6)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考点17】施工现场动火等级划分
类别 | 范围 |
一级动火 | ①禁火区域内。 ②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各种受压设备。 ④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⑤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⑥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
二级动火 | ①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②小型油箱等容器。 ③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
三级动火 | 在非同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
【考点18】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
内容 | 编制 | 审批 | |
一级动火 | 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 | 项目负责人 |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
二级动火 | 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 | 项目责任工程师 |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 |
三级动火 | 动火申请表 | 所在班组 | 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 |
动火证当日有效,若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当时当地) |
【考点19】消防器材的配备
一般临时设施区 | 每100m2配备两个10L的灭火器 |
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大型临时设施 | 应备有消防专用的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池)、消防砂箱等器材设施 |
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 | 每25m2 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
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或堆料厂内 | 应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距离不应大于30m |
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 | 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
【考点20】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1)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 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2)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外窗,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m,且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4)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5)现场应设宣传栏、报刊栏,悬挂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
(6)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高层建筑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源和消防立管,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6)夜间施工前,必须经相关机构批准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考点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否则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使用前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管理及使用责任。总包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用电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电工作业应持有效证件。电工作业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作业和带负荷插拔插头等。
(4)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考点22】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理
(1)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3)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考点23】安全警示牌
(1)类型: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2)设置原则:标准、安全、醒目、便利、协调、合理。
(3)设置部位: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口、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基坑边沿、爆炸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处等属于有在安全风险的重要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
(4)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考点24】施工现场综合考评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内容,分为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设、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等五个方面。
【考点25】施工进度计划的分类
施工进度计划按编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或专项工程)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四种。
【考点26】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建设概况。
(2)工程施工情况:拟建工程的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总高、总宽、总长、平面形状和平面组合情况,基础、结构类型,室内外装修情况等。
(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准备工作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主要材料、设备及加工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和机具需要量计划,主要施工方案及流水段划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求等。
【考点27】 流水施工参数
工艺参数 | 施工过程和流水强度 |
时间参数 | 流水节拍、流水步距和流水施工工期 |
【考点28】流水施工工期计算
无节奏流水施工 | 施工工期= 各施工过程之间流水步距之和+最后一个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流水节拍之和+工艺间歇时间+组织间歇时间-提前插入时间 |
等步距异节奏流水施工 | 施工工期=(施工段的数目+专业工作队数目-1)x流水步距+工艺间歇时间+组织间歇时间-提前插入时间 |
等节奏流水施工 | 施工工期=(施工段的数目+施工过程的数目-1)x流水节拍+工艺间歇时间+组织间歇时间-提前插入时间 |
【考点29】网络计划时差、关键工作与关键线路
总时差 | 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
自由时差 | 不影响其所有紧后工作最早开始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
关键线路 | 总的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 |
关键工作 | 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在双代号时标网络图上,没有波形线的工作即为关键工作。 |
【考点30】材料采购控制
对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砂石、砌体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考点31】材料进场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验证包括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验证结果记录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备案。
(2)对于项目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项目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主采购的物资,项目的验证也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考点32】检测试验管理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检测试验管理制度,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检查检测试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3)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考点3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1)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2)编制内容(共6项):检测试验项目名称、检测试验参数、试样规格、代表批量、施工部位、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中的计划检测试验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当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改变,施工进度调整,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或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考点34】灌注桩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摩擦型桩 | 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 |
端承型桩 | 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贯入度为主,以高程控制为辅。 |
【考点35】桩基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粗骨料 | 应采用质地坚硬的卵石、碎石,粒径应用15〜25mm。卵石不宜大于50mm,碎石不宜大于40mm,含泥量不大于2% |
细骨料 | 应选用质地坚硬的中砂,含泥量不大于5%,无垃圾、泥块等杂物 |
水泥 | 宜用42.5 级的普通硅酸盐或硅酸盐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应有出厂质量证明,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使用快硬水泥浇筑水下混凝土。 |
水 | 宜采用饮用水 |
钢筋 | 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分批随机抽样、 见证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
【考点36】水下混凝土浇筑
第一次浇筑混凝土必须保证底端能埋人混凝土中0.8~1.3m,以后的浇筑中导管埋深宜为2~6m;灌注桩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8~1.0m。
【考点37】地基基础工程验收
地基基础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验收。
【考点38】模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对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2)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3)采用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的立杆时,支架搭设应完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②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在立杆底部的水平方向上应按纵下横上的次序设置扫地杆。
③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④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立杆的步距不应大于1.8m;顶层立杆步距应适当减小,且不应大于1.5m;支架立杆的搭设垂直偏差不宜大于5/1000,且不应大于100mm。
(4)对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5)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使混凝土内外温差降低到25°C以下时方可拆模。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温度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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