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属于公共科,一共有8章36节内容。本科目记忆量非常大,需要考生跟着网校老师进行知识点整合,有技巧性的进行记忆。
2z203030 民事诉讼法2z203031.掌握诉讼管辖与回避制度
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
(1)诉讼管辖的概念
诉讼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案件的权限分工。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是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从纵向划分各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限,它是划分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基础。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设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地域管辖
1)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辖区内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从横向确认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确认的。
2)地域管辖是根据各种不同民事案件的特点来确定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告就被告”,即“被告所在地法院受理!对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也是以当事人所在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的。
3)民事诉讼法规定,地域管辖有3种: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采取列举的方式予以确定;专属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质,法律规定必须由一定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外,凡是法律明确规定专属管辖的案件,不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原则确定管辖的法院。此类案件只能由法律所确认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他法院无权管辖。此外,协议管辖也不能变更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
4)合同纠纷的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5)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l)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page]
例: 赵某跟随同乡的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赵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d )。
a.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此案应由赵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此案应由周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此案应由周某租住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遇有需要回避的情形时,必须回避。
2z203032.掌握诉讼参加人的规定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2z203033.掌握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财产保全的种类: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难易及掌握程度如下: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本章基础知识,概念多,需要重点强化记忆的章节。学员可先浏览教材,把条条框框的概念记一下; 第二章施工许可制度、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两章内容较为简单,可以通过自学先了解一下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比较难,不过学员也可以先大致浏览一遍,之后精讲班再听老师详细解读这些难点;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内容虽然较为简单,确是历年考试的重点,所以很重要。自己浏览一遍内容后,再来听课,听老师讲解为何重要>>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本章不重要,但也需要仔细浏览一遍教材内容,做到有印象。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法规科目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1分,共计60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总计100分。大家根据233网校老师讲课中的章节重难点指引,看最新教材进行预习,再来听精讲班老师解读教材考点,听课时就不会一头雾水,思路会比较清晰,也容易掌握各个考点。点击听课,进入备考>>